
宣汉县人民政府
宣汉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上级各部委局室发送县政府的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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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太原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